配偶簽證分為兩個階段。第一階段是臨時簽證(在岸申請人的子類820和離岸申請人的子類309)。在臨時簽證的合格期(通常為24個月後)後,申請人將根據永久伴侶簽證的標準進行評估(在岸申請人為子類801,離岸申請人為子類100)

哪些人可以申請澳洲伴侶簽證,需要什麼條件 ?

您必須具備以下條件

與澳洲公民、澳洲永久居民或符合條件的紐西蘭公民結婚(同性/異性)或事實上的關係(同性/異性)
.處於一種真誠的、持續的關係中
.對共同生活的共同承諾,不考慮其他一切,共同生活

對於婚姻關係:

.根據澳洲法律,你們的婚姻必須是有效的
.你們之間的關係是排他性的,你們之間的關係是互相承諾的
.在共同生活的基礎上,你和你的伴侶之間的任何分居都只能是暫時性的

對於事實上的關係

你的事實關係必須在遞交簽證前至少存在12個月以上
.必須年滿18歲,且與你的伴侶沒有親屬關係

如果申請人能夠證明存在以下情況之一,則一年的事實關係要求可能不適用

.你能證明你有令人信服的和令人同情的情況,例如有受撫養的子女
.你的伴侶已經獲得了永久的人道主義簽證,而你們的事實關係在簽證發放前就已經存在,而且你在人道主義簽證發放前就已經告訴了我們你們之間的關係
.您的事實關係已在澳洲登記(並非所有州和地區都有此規定